一、以裝飾裝修工程驗收為設計目標的室內化學污染物設計值應符合下表的規定。醫院、養老院、幼兒園、學校教室等建筑應符合Ⅰ類公共建筑的規定,其他建筑應符合Ⅱ類公共建筑的規定。
以裝飾裝修工程驗收為設計目標的室內化學污染物設計值
污染物 | Ⅰ類公共建筑 | Ⅱ類公共建筑 | ||
一級限值 | 二級限值 | 一級限值 | 二級限值 | |
甲醛 | X≤0.02 | 0. 02<X≤0.04 | X≤0.03 | 0.03<X≤0.05 |
苯 | X≤0.02 | 0. 02<X≤0.05 | X≤0.02 | 0.02<X≤0.05 |
TVOC | X≤0.25 | X≤0.30 |
注:
1、當按連續通風設計時,室內化學污染物設計值應為通風系統正常穩定運行時的1h平均濃度。當不按連續通風設計時,室內化學污染物設計值應為關閉窗戶12h后的1h平均濃度。
2、甲醛、苯、TVOC分析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執行。
二、以建筑運行為設計目標的室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設計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的規定。
如果想更為詳細的了解,可以點擊查看附表:公共建筑室內空氣質量控制設計標準JGJ/T461-2019.pdf
除了公共建筑室內空氣質量控制設計標準之外,大家還可以點擊一下鏈接來了解更多關于室內空氣治理的相關政策標準:
●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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